2021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恢复笔试公告发表时间:2021-09-15 15:18 鉴于国内及我省疫情防控形势持续趋于稳定,经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恢复《2021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1号)》笔试等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笔试时间 2021年9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时间:2021年9月23日至9月24日,早9:00至晚16:00截止,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均在准考证上注明。 打印网址:http://36.49.92.137:23107/bmxt/qkjyzz 三、携带证件材料 为确保全体考生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根据近期全国疫情发展变化形势和吉林省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要求,凡参加2021年9月25日笔试的考生均须提供本人笔试前3天内(9月22日以后)由长春市内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检测机构请见附件3)。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的考生,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考生笔试时必须携带:(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2)本人笔试《准考证》;(3)提供本人笔试前3天内长春市内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4)《2021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纸质版;(5)《2021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笔试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纸质版进入考场。 四、成绩查询 2021年10月8 日,可登录http://36.49.92.137:23107/bmxt/qkjyzz,自行查询。 其他相关事宜仍按照2021年8月2日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发布的《2021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1号)》执行。 电话咨询请拨打:0431-85768981 0431-85905162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5日 附件: 附件1 2021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docx 附件2 2021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笔试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docx 附件3长春市内具备独立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和第三方机构名单.docx 原标题:关于恢复《2021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1号)》笔试工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ccrs.changchun.gov.cn/ywdt/tzgg/202109/t20210915_2902403.html |